(吉隆坡3日讯)国会选举改革特别遴选委员会主席麦西慕今天向下议院提呈报告,提出22项选举改革建议。
01.为海外选民提供投票便利,如在大马驻外办事处投票或邮寄选票。
02.为选委会和媒体工作者提供邮寄选票便利。
03.不在选区选民,建议可享有提早投票或邮寄便利。
04.提早至20岁登记为选民,确保新选民在21岁即可投票。
05.建议国会仅可在满4年后才解散国会。
06.建议选委会在3个月内提呈过渡期政府的指南和守则。
07.登记手续提供假资料,委员会建议成立选委会特别执法队伍。
08.竞选期竞选期定在不少于10天。
09.建议选委会向媒体单位寻求合作,让所有政党和候选人能公平的自由接触媒体。
10.持续清理选民册。
11.留意有过多选民的住址。
12.修法赋权选委会删除和移动被投诉及查证的问题选民。
13.朝向自动成为选民,建议选委会在12个月内研究落实。
14.使用身分证以外的地址登记投票地点。
15.重组和加强选委会。
16.建议政府增加拨款、人力资源和设备,确保选举学院的教育大马公民目的达成
17.区分选委会的功能,将执行选举、处理选民册、检讨选区划分拆散,个别交由独立机构负责。
18.东马国席分配,建议以马来西亚的组成原则,让东马佔34%的下议院议席。
19.平衡划分选区,建议选委会以一人一票原则检讨宪法,以恢复乡区地区的权重。
20.政党资金,建议政府制定适当方程式,让政党和候选人依据所胜出的议席和票数取得资金。
21.新选举制度,建议选委会研究把现有简单多数当选制改为比例代表制。
22.强化选委会的地位,建议委任选委会主席、副主席和成员,并有自己的预算,同时让选委会直接向国会负责等。
